为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,更好地做到廉洁自律,我向组织承诺:
一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。
二、求真务实、恪尽职守,做到“为民、务实、清廉”。
三、不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现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。不利用本人及家庭 成员婚丧嫁娶及工作调动、过生日、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,借机敛财。
四、不贪污挪用公款,不铺张浪费,不滥发钱物、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、不用公款 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。
五、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,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、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 利,谋取私利。
六、严格执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》,不封官许愿,不跑官要官。
七、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、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、招生就 业、职称评定、人事安排等活动。
八、不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德的活动。
九、个人其他承诺:
承诺人:
年 月 日
注:本承诺书一式三份,本人自存一份,主管领导一份,校纪委存入廉政档案档一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