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“中共河南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”印章使用工作程序
1.需用印人申请。提供用印要求的依据(文件、工作资料)。
2.纪委书记(或副书记)审批。
3.印章管理人用印。
4.用印登记。需用印人登记用印原因、时间、签名等。纪委领导签批过的材料,可直接用印,做好登记工作。
印章管理人:赵苑苑
地点:开元校区博园A108纪委综合室
电话:0379-64231439